“我知道我发这篇文章肯定会有人骂我但我还是要发。
” “是那些劳务老板们确实做错了但是这并不代表就能随意用刑事手段来进行打击。
” “非法经营罪这样的口袋罪就不应该存在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在这样的情况下用一个口袋罪来打击很对吗?” “周云还自诩是大律师结果就是仗着他的名声然后用口袋罪来做案子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能被提倡的!”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是对我们每个公民的保护不然谁知道哪天我们就会被什么理由抓起来呢?” “所以我认为周云做错了而且大错特错如果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我们宁愿不去打击也不能像这样扩大化打击!” 这篇文章并不是很长但核心观点就一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所以用一个口袋罪来打击是绝对不行的。
至于说老板们犯错的问题……就算老板们有问题那没有法律规定就是不能打击。
你可以罚款啊可以注销他们的执照啊为什么要用刑事手段来打击他们呢。
根本没到用刑事手段的地步。
周云就是仗着他的名声大所以才把这个案子做成的不然根本不可能被判刑。
这篇文章刚刚发出来大概几个小时就直接爆火了。
或者可以说这是周云出名之后法学界第一个站出来怼他的专家! 其实别说法学界不管是搞理论的还是玩实践的也就是律师都不喜欢周云这样的因为大家觉得他是在玩花活。
你一个律师收钱办事就行了整天搞得惊天动地的干嘛。
现在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整个国内就你一个律师牛逼就你会做案子那其他律师都不行? 别以为法学界律师圈就没有论资排辈了基本上可以说每一个圈子都有这样的情况。
很多人都听过一个笑话就是某位法学教授做律师出庭对面的那个是他的学生上面敲锤的那个也是他的学生。
两边但凡有什么说的不对他就会来一句“我当初就是这么教你们的?”之类的话。
就感觉很有意思你看看这才叫大牛。
但是在现实中有过的情况就是某法学教授出庭时候说理说不过学生便在那里倚老卖老…… 什么“我当初就是这么教你们的”法律这个东西从来都只是一个工具而已事实才是基础法律是准绳! 所以那种张嘴闭嘴感觉要给人上课的“律师”根本就做不了实务。
理论和实务那是完全两个概念尤其是刑事领域。
最简单的刑事四要件这是以前的老传统内容了。
但是现在想过法考老师们首先就要告诉你一定要摒弃传统的四要件坚持两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
为什么因为命题人就是这个理论所以你要过法考就必须学这个理论不然你就过不了法考。
实务中呢实务中大部分地方还是四要件。
或者可以说刑事法官判案子还是要以证据为中心再结合具体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用纯粹的理论来做实践那根本没法弄。
也因此曾经某次刑法年会时候就有刑法大咖吐槽过我们中的某些人就是在利用自己法考命题人的身份来兜售自己的刑法理论。
总之董教授这次跳了出来直接当面锣对面鼓地找上了周云。
很快这篇文章的评论区便没法看了。
“谁的裤腰带没拴把你漏出来了知不知道那些老板把工人都欺负成啥样子了!” “对啊真的是草了学法学的没人性了是吧!” “夜袭寡妇村”:就你这样的也配学法律?你这和那些‘抛开犯罪不谈’的小仙女们有什么区别! “夜袭寡妇村”:什么叫靠自己的名气人家收集了那么多的证据合着你是根本不看啊我真怀疑你是不是眼瞎! “夜袭寡妇村”:还法学教授呢就这水平? 周歆瑶连着喷了好多这才放下手机刚刚看到文章的时候差点气死。
正准备喝点水休息一下结果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她前段时间刚刚参加了研究生考试预备报的老师好像就叫这个名字来着…… 嘶要不再喷几句? 要是真的考上了那可就没法再骂了啊。
魔都某处大学办公室内看着网友们的评论董运良脸色很不好看。
如果是那种单纯谩骂的也就罢了但他可以看出来这些观众里有很多人应该是系统性学过法律的。
最起码是学过法理学的。
这就让他很不舒服了他自问自己写的没问题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难道有问题吗? 至于说周云收集了那一大堆的证据被他选择性的无视了。
因为他觉得那些应该是假的你要说以前周云为了名声自掏腰包还算说得过去。
现在他都已经这么有名了还要自掏腰包来做案子根本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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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地址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第105章 还需要更加深入来源 http://www.meibang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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